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0-04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20年0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2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李晓红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李晓红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9月2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红,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税务专业经济学学士,历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银行结算员(见习);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材料核算员,固定资产管理员;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科总账管理与稽核员;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科见习经理,副科长,科长;2014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驻轿车销售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7年10月起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综合会计处处长。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0-04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0年0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提名柳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柳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富维安道拓长春地区工厂布局规划项目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关于收购富维梅克朗60%股权项目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柳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李晓红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柳长庆,男,1971年1月生,黑龙江青冈人,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德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文学学士,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规划部部长助理、规划部副部长;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规划部副部长、控制部部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奔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党委副书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奔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党委副书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奔腾事业本部本部长、党委书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20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及商业规划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0-04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3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3日

  至2020年10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九届二十次六董事会、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0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0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0年10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发传真至融资管理部。传真号码:0431-85765338。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