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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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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9月21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审慎考虑,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9月21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振华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审慎考虑,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审慎考虑,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1、拟调整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拟对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1)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拟由原计划34,733.00万元调整为28,733.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9号厂区,与原实施地点间隔不到100米。(3)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拟终止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

  公司拟终止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将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7,372.53万元及其孳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拟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为更好的整合研发资源,充分利用东莞市松山湖区的地理优势,增强公司行业信息沟通交流,公司拟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孙公司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所处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0号厂区。同时,拟将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372.53万元(不含利息),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31.66%。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格光电”)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23日《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18年7月4日,公司办理完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4,766.3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13.26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253.09万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入进度超过100%,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孳息所致。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5,132,595.00元,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18】第0557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132,59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前期审议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因“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宏观环境进一步严峻影响,且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迭代更新加快,行业增速下降,终端需求放缓。出于对投资风险把控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等多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有所谨慎,进度低于预期。

  公司根据行业形势、技术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结合自身运营情况,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要求,经谨慎研究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措施也是为了在不确定风险增加的情况下降低公司投资及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拟投资34,7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32,289.8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443.11万元,计划利用自有场地装修改造,购置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及配套工程设施,提升TFT-LCD玻璃薄化、镀膜、黄光蚀刻等精加工服务能力。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813.95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51.29%,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厂房装修等。

  (二)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拟投资25,0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159.5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57.46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装修改造,购置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及配套工程设施,形成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能力。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644.47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30.56%,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厂房装修等。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8,067万元,计划利用自有场地建设,购置研发所需设备及配套工程设施。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包括In-Cell抗干扰高阻镀膜技术、On-Cell触摸屏技术、超硬膜技术、超薄玻璃技术和特殊视觉功能镀膜技术等。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06.72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40.99%,主要用于购置研发设备等。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以及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和变更等事项中的应对措施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

  宏观经济方面,2018年以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中美贸易摩擦不断,中国宏观经济基本面保持基本平稳。显示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新型显示技术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仍不能排除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给公司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行业终端需求方面,随着全球经济增速的逐步放缓,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愈演愈烈,行业增速下降,终端需求放缓,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国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2020年1-6月,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累计1.53亿部,同比下降17.7%。目前公司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及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所投资的设备及产能已基本能满足该业务未来订单需求,如果继续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将产生产能过剩,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定位发生变化

  随着5G、Iot、AI技术的发展,万物互联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新基建”战略也将促使终端硬件随之升级变化,为产业链和行业格局带来深刻变革。伴随交互方式的改变与硬件的提升,未来,显示技术应用范围将会不断扩展,并在用户信息获取和交互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未来显示领域的发展为公司带来了新挑战、新机遇以及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及自身发展需求,为提升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地位,制定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提升产品品质服务为目标,完善产业链布局,实现产品化转型”发展战略,为顺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根据行业形势、技术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同时结合自身运营情况,经公司谨慎研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及其他运营成本。

  3、随着行业发展,公司募投项目所处地域研发优势不明显

  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技术迭代升级快,需要时刻与市场最前沿技术保持沟通交流,若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能持续研发与升级,将会对公司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江西省新余市,由于地域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与客户关于研发事宜沟通交流不便,随着公司产品及业务的转型升级,公司需要扩大管理及研发团队,进一步提升与客户的沟通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1、调整项目实施进度,谨慎投资,并及时披露信息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募投项目“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措施也是为了在不确定风险增加的情况下降低公司投资及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2、积极探索新的研发中心建设基地

  为加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加深行业技术交流,公司积极探索新的研发中心建设基地,并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成功收购深圳市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获得目标公司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区土地及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上述目标公司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区的厂区地理位置较好,毗邻华为松山湖厂区,有利于公司吸引和储备人才,并且公司可以利用该厂区现有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无需新建研发大楼,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公司业务转型,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六、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后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和保障措施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

  (1)调整项目投资总额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以及目前项目产能等情况,并基于未来该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预测,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拟由原计划投资总额34,733.00万元调整为28,733.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增强流动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调整后的投资规模所形成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市场需求,能够有效提高募投项目经济效益。

  (2)新增项目实施地点

  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实施地点为沃格工业园新厂区(A栋、E栋)及沃格工业园老厂区。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鉴于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了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赛维大道9号的原中西安防科技(新余)有限公司厂区,收购总占地面积84,675.38m2,公司老厂区范围扩大为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原老厂区)及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赛维大道9号厂,新增厂区与原老厂区间隔不到100米。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规划,拟新增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实施地点,其地点位于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9号厂区。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基于对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后续经营规划的审慎考虑,拟将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延期是为了降低公司投资及经营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2、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

  公司拟终止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将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7,372.53万元及其孳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增强流动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为更好的整合研发资源,充分利用东莞市松山湖区的地理优势,增强公司行业信息沟通交流,公司拟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增加公司孙公司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0号厂区。

  ■

  注:沃格工业园新厂区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电公司以东、赛维大道以北、光明路以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尚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并办理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

  (2)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导致该项目实施进度相应推迟,经审慎研究,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相关资金的后续安排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大,公司需要更多营运资金支持,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尚有2.28亿元银行借款,公司拟使用本次变更使用用途的募集资金23,372.53万元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主要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这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资金后续使用的保障措施

  本次变更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与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对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公司将积极与东莞市松山湖区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沟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尽快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募集资金净额23,372.53万元及其孳息(原“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后,其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及原“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终止后专项账户余额)将转入一般账户,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

  公司将严格遵循内控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在已有的授权批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资金以及相关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及流程。同时,公司已上线了ERP管理平台,通过管控软件对资金审批及使用进行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同时,定期由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计。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与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承诺将上述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仅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并在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八、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避免了公司盲目扩大产能,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1、沃格光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有利于公司尽快实施相关项目、优化财务规划、提升经营效益;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对沃格光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无异议,并将持续关注变更后募集资金账户的变动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

  (一)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0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

  至2020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给公司。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9日(8: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13:1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二)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云云、胡芳芳

  (2)联系电话:0790-7109799

  (3)传真:0790-7109799

  (4)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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