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仅通过大宗交易转让,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发生变化。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通知,其已于2020年9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27,7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受让方为其兄弟郑江先生。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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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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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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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郑坚江先生本次大宗转让股份未违反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规定,也未违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受让方郑江先生承诺,在其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