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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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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9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1、重庆市垫江县丰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垫江丰厚实业”)由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持有35%股权,属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的参股公司,因垫江丰厚实业所开发项目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财信弘业公司按股权比例分批次为垫江丰厚实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12.72%。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2020年5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垫江县丰厚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1MA60HK8Q9K

  3、法定代表人:王浩宇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60.61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7、注册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渝巫路18号(原地税综合办公楼三楼308办公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房屋销售; 楼盘代理;生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房屋租赁;商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重庆垫江区——财信洺玥府

  10、股东情况:财信弘业公司持有垫江丰厚实业35%的股权,重庆泽厚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垫江丰厚实业33%的股权,重庆宏耀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垫江丰厚实业32%的股权。

  公司与垫江丰厚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2、垫江丰厚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贷款人):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市垫江县丰厚实业有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与期限

  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 伍仟万元整 )的资金。

  2、资金借款期限暂定为12个月。

  3、甲乙双方可商定提前还款,借款起始日及到期日相应进行调整。

  (二)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年利率为12.72%,若后期年利率需要调整,需要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计息方式为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5),计息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计息起息日以每笔借款到达乙方账户当日开始计息。

  (三)划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借款,甲方应将款项转账发放至乙方账户内,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重庆市垫江县丰厚实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账    号: 【820102029000244461】

  (四)还款、付息方式

  1、根据乙方盈余资金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提前归还借款。

  2、付息方式如下:

  (1)利息按年利率12.72%/年计提,在甲方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后,乙方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3、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违约、终止或有效性的任何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4、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终止本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控措施

  1、财信弘业公司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

  2、垫江丰厚实业开发的项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财信洺玥府项目预计2020年下半年开盘销售,可很快实现销售收入;

  3、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财信弘业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参与垫江丰厚实业的经营管理,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依据财信洺玥府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分批次实施,可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

  4、除财信弘业公司以外的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财信弘业公司本次向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日常经营资金,主要用于垫江丰厚实业生产经营,且原则上由各方股东按约定出资比例予以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资助对象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财信弘业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信弘业公司为垫江丰厚实业提供日常经营资金,有利于加快垫江丰厚实业财信洺玥府项目建设进度,且在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其他股东按合资合作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同时,财信弘业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控措施保证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财信弘业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日财务资助事项。

  七、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上述参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95,780.97万元。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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