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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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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亿新发展有限公司

  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担保计划金额

  亿新发展有限公司(不含担保计划前已批准额度):100,000.00万美元

  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90,000.00万人民币

  2、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

  亿新发展有限公司:917,193.60万人民币

  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90,000.00万人民币

  3、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

  亿新发展有限公司:709,428.52万人民币

  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70,000万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42,047.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3日及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预计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3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新发展”)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对控股子公司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电驱动”)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0.00万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保证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亿新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本公司就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行向亿新发展提供23,250.00万美元及39,618.60万欧元的银团贷款提供担保。

  2、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本公司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针对蜂巢电驱动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为蜂巢电驱动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借款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担保。

  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镇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就兴业银行镇江分行向蜂巢电驱动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亿新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亿新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陈泊

  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

  住所: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1号冠华中心406B室

  董事:陈泊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2.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名称: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唐海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扬中经济开发区港兴路868号

  股东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用电力驱动系统研发;电动机、汽车零部件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仓储服务;自有房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四、保证合同及不可撤销担保书

  1、亿新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本公司就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行向亿新发展提供23,250万美元及39,618.60万欧元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授信合同项下的最终还款日后满两年。

  2、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本公司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蜂巢电驱动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借款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自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就兴业银行镇江分行向蜂巢电驱动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及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42,047.00万元,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为39.3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规定,上述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连交易,也不构成须予公布的交易。

  注:1、欧元转换人民币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9月2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 7.9344元人民币)折算;

  2、美元转换人民币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9月2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 6.8028元人民币)折算。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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