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6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6月19日、7月21日、8月22日公告了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二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编号为: 2020-088号、2020-105号、2020-128号、2020-148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二期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现将二期持股计划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期持股计划进展及完成股票购买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2日收盘,二期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730.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87%,交易均价为9.725元/股,实际成交金额36,281.74万元,每元1份,共计36,281.74万份。其中按照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额3.5%提取的专项基金买入金额为18,754.95万元,通过融资融券方式买入金额为17,526.79万元。二期持股计划员工实际成交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总额,且通过融资融券方式实际筹集资金总额未超过《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筹集资金总额的上限,即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二期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二期持股计划按照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额567,582.63万元的3.5%提取专项基金,即19,865.39万元,作为本期计划资金来源。二期持股计划已收到全额提取的专项基金19,865.39万元,截止本公告日专项基金累计实际成交金额为18,754.95万元,剩余资金用于支付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的融资成本及相关费用,不再购买公司股票。
根据《二期持股计划(草案)》要求,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二期持股计划对应的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二期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二期持股计划,不会在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担任任何职务,目前且将来不会与二期持股计划及/或二期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之间存在或达成一致行动安排或任何一致行动计划。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5名成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非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亦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二期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二期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二期持股计划与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一期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二期持股计划与一期持股计划权益需合并计算。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二期持股计划与一期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5,843.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
公司公布、实施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时,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6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62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周三)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4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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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8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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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