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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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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8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尤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股份106,441,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136%。

  2、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105,500,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6228%。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94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08%。

  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名,代表股份94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0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及其附着物》的议案

  同意106,37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40%;反对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冯楠、徐娟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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