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电子信息传媒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3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7年12月11日成立运作。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236),并调整申购费,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时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销售服务费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相应的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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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申购费调整情况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1.5%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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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围。
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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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四、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附件:《广发电子信息传媒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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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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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2020年9月29日-10月8日暂停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业务,从2020年10月9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关于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22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2020年9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大会的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份额共计62,421,643.8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20,172,114.76份的51.94%。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9,946,532.28份基金份额同意,455,390.42份基金份额反对,2,019,721.15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6.03%,达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9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官网(www.gffunds.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20年9月25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于2020年9月24日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介上的《关于广发海外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20年9月25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8月4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15:00止。2020年9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200,122,040.5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200,139,775.77份的99.999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4,200,122,029.4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11.05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99997%,达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0年9月2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为本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关于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调整方案的实施
自2020年9月23日起,《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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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依据《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旗下部分基金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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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上述基金不开放交易业务(包括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二、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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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四)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1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聚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2、 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六个月,在六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3、本公司旗下其他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的安排,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4、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