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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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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511          编号:临2020-04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修昌先生主持,监事和公司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议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变更《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以上修订已经国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国药大厦五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5日

  至2020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9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受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国药股份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日期:2020年10月12日至14日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霖   王渴     邮编:100077      电话传真:010-67271828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药股份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药股份: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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