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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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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董事曹晨钟先生的辞职报告。曹晨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鉴于曹晨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晨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曹晨钟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新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曹晨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转股代码:191574        转股简称:华体转股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体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74

  ●转股简称:华体转股

  ●转股价格:33.99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万元。

  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03号),同意公司20,8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华体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华体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人民币20,880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20%、第六年2.70%。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0月9 日至2026年3月30日。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由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47.72元/股调整为33.99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74

  可转债转股简称:华体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华体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华体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华体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3月31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华体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3.99元/股。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70,000股,扣除2020年3月5日回购注销的3,5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102,066,500股。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日为2020年7月8日。

  根据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的规定,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7.72元/股调整为33.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2020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派及转增股本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华体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2020年3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7185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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