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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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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专项检查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六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始终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执业能力,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较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公司预计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5、执业信息

  拟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相关人员简介如下:

  (1)拟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英简介

  现任安永华明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拥有17年审计工作经验,曾为多家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斐简介

  现任安永华明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拥有18年审计工作经验,曾为多家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婷简介

  现任安永华明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拥有7年审计工作经验,曾为多家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内容。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3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8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授权的提案》;

  2、《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3、《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4、《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5、《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6、《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提案》;

  7、《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8、《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提案2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29日(周二)9: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3层。

  (四)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五)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万丽

  联系电话:0755-82707865-1382

  传真:0755-82707700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5

  2、投票简称:华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5;股票简称:华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0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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