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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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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场内申购业务并调整场外申购和定投金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本基金将自2020年9月24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场内申购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自2020年9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高铁基金的场外大额申购和定投限制由100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即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场外累计申购和定投本基金超过100万元的申请(不含100万元,场外申购和定投业务的申请合并计算)。本基金恢复办理场外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安信证券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安信证券将自2020年9月24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0年9月2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安信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安信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安信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安信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安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安信证券客服电话:4008001001

  安信证券网址:www.essence.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22日,并自2020年10月23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22日,并自2020年10月23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500万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与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天)

  ■

  注*: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满一个封闭期并在开放期将10万份本基金份额转为南方价值A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0×1.0170=101,7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01,700.00-0)/(1+1%)×1%=1,006.93元

  转换费用=0+1,006.93=1,006.93元

  转入金额=101,700.00-1,006.93=100,693.07元

  转入份额=100,693.07/1.285=78,360.36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本基金单笔基金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基金转换转入的最低申请金额为500万元。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7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级;交易代码:150294),2020年9月22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00元,相对于当日0.331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80.78%。截至2020年9月23日,高铁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00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高铁B级将于2020年9月24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9月24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高铁B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由于高铁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高铁B级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南方中证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基金,场内代码:160135)净值和南方中证高铁A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级,场内代码:15029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高铁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高铁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高铁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0元时,南方中证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基金,场内代码:160135)、南方中证高铁A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级,场内代码:150293)、南方中证高铁B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级,场内代码:150294)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20年9月23日收盘,高铁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南方中证高铁B类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由于高铁A级、高铁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高铁A级、高铁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3、高铁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4、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高铁B级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之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高铁B级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5、高铁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高铁A级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高铁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高铁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高铁基金的情况,因此高铁A级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高铁基金、高铁A级、高铁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高铁A级与高铁B级的上市交易、配对转换,以及高铁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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