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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及实际控制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通知,徐工集团和徐工有限就混改股权转让和增资项目与战略投资者签订了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
经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徐州市国资委)出具的徐国资[2020]172号文件批复,同意徐工集团将其持有的徐工有限18.410943%、8.59177%、6.1369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在徐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结果,本次转让完成后,徐工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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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项目
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增资项目于2020年6月24日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2020年8月20日挂牌终止。经过遴选,最终确定12名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增资项目,并于2020年9月22日签订增资协议。
战略投资者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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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徐工金帆引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向徐工有限投资86,850.00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6,678.521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80,171.478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徐州徐工金帆引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为2.7183%。
三、增资完成后徐工有限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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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工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