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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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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06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登记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的《通知书》([2020]浙0784民诉前调2422号),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院受理公司预重整登记概述

  1、预重整申请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康农商行”)向永康法院提交的《预重整申请书》。《预重整申请书》称,浙江永康农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永康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法院受理登记情况

  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永康法院《通知书》([2020]浙0784民诉前调2422号),通知对公司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经审查后对该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由政府、法院、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选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进行企业预重整工作。参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应当配合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政府、法院及债权人的监督,承担“配合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等义务。

  二、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受理登记债权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等,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方案,提高工作推进效率及成功率。截至目前,公司已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各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法院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预重整工作。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法院受理登记债权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浙0784民诉前调2422号)。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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