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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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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1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38 债券简称:隆20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曲靖(二期)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拟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全资子公司曲靖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隆基”或“丙方项目公司”)投资约40亿元(不含流动资金)。

  ●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经协议各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各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棒和硅片产能,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市场规模和竞争力。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与曲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曲靖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一期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12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在此基础上,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与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曲靖新增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二期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云南省作为我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我国沿边开放的前沿,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核心建设区,太阳能资源丰富、水力发电量富足,工业硅产量居国内前列,具备发展高效单晶光伏全产业链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曲靖(二期)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硅片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丙方全资子公司曲靖隆基为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满足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硅片产能所需的生产性设备、生产配套设施。

  3、投资概算:曲靖隆基总投资预计约40亿元(不含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4、建设周期: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5、项目建设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内。

  (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责各项保障支持政策的落实和资源配置;丙方项目公司租赁乙方提供的项目基础设施,租赁期限为15年,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继续将相关资产租赁给丙方项目公司使用;丙方按照协议约定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硅片产能。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交付厂房或配套设施违约,应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2、如丙方项目公司在厂房和附属设施租赁协议签订后未按协议约定进度实施生产性设备设施安装的,视为丙方项目公司违约并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若因不可抗力影响各方无法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各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属地原则,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

  经协议各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各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该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棒和硅片产能,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市场规模和竞争力。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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