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女士、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睿忠”)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女士、贵州睿忠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一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9月21日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女士、贵州睿忠于2020年8月30日与中物一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3,909,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1,54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1,990,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无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给中物一方,转让价格为15.525元/股,转让价款分别为215,938,420.43元、23,993,157.83元、30,897,389.25元。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总数为17,444,700股,总价为人民币270,828,967.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0年9月21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前后有关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陈忠渭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2,72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8%;庞琴英持有公司10,303,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贵州睿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睿忠”)持有公司13,2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6,2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2020年8月30日,陈忠渭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贵州睿忠与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20年9月21日,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陈忠渭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909,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78,818,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0%;2020年9月21日,庞琴英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4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8,757,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2020年9月21日,贵州睿忠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90,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1,27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二)股东的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