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人民币39,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涉及多款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性
●委托理财期限:涉及多款理财产品,期限:30天、90天、91天、92天、94天、2月零29天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装备公司”)、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华”)、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科技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产业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累计人民币39,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备注:
1、序号“1”深圳京华购买的理财产品人民币5,000万元,于2020年9月2日到期,本金和投资收益均已收回。
2、序号“5”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人民币4,000万元,于2020年8月7日到期,本金和投资收益均已收回。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于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深圳京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笔理财合同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SZ03503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3.15%或3.30%(年化)。
4、存款期限:92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或赎回
7、认购期:2020年6月2日下午14:30至2020年6月2日下午16:00
8、起息日:2020年6月2日
9、到期日:2020年9月2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0、观察日:2020年8月28日
11、本金及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的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到期观察日:2020年8月28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18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1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3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
利息收入: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1.35%-3.30%)*实际存款天数/365
12、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电子装备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合同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1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1201206014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募集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7月1日
7、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8、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9、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10、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2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11、投资期限:90天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3、产品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元
●通信科技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合同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1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1201206014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募集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7月1日
7、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8、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9、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10、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2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11、投资期限:90天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3、产品投资金额:人民币2,500元
●信息产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笔理财合同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1201206004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募集期: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6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1月17日
7、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8、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9、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10、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2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11、投资期限:90天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3、产品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元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笔理财合同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1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天)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1201206013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募集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7月1日
7、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8、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9、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10、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1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11、投资期限:30天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3、产品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元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笔理财合同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NJ01406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3.00%或3.20%(年化)。
4、存款期限:94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或赎回
7、认购期:2020年8月21日14:00至2020年8月21日16:30
8、起息日:2020年8月21日
9、到期日:2020年11月23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0、观察日:2020年11月19日
11、本金及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的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到期观察日:2020年11月19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18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0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2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
利息收入: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1.35%-3.30%)*实际存款天数/365
12、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笔理财合同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NJ01413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3.00%或3.20%(年化)。
4、存款期限:92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或赎回
7、认购期:2020年8月24日14:00至2020年8月24日16:30
8、起息日:2020年8月24日
9、到期日:2020年11月24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0、观察日:2020年11月20日
11、本金及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的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到期观察日:2020年11月20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18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0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2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
利息收入: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1.35%-3.30%)*实际存款天数/365
12、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笔理财合同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NJ01424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3.00%或3.20%(年化)。
4、存款期限:91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或赎回
7、认购期:2020年9月1日15:00至2020年9月2日16:30
8、起息日:2020年9月2日
9、到期日:2020年12月2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0、观察日:2020年11月30日
11、本金及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的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到期观察日:2020年11月30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18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0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2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
利息收入: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1.35%-3.30%)*实际存款天数/365
12、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笔理财合同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863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1201208637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募集期: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18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9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17日
8、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9、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10、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07%/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11、产品期限:2个月零29天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3、产品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元
●信息产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笔理财合同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863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1201208634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募集期: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18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9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17日
8、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9、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10、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07%/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11、产品期限:2个月零29天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3、产品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元
●深圳京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笔理财合同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SZ03993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2.90%或3.10%(年化)。
4、存款期限:91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或赎回
7、认购期:2020年9月21日11:00至2020年9月21日16:30
8、起息日:2020年9月21日
9、到期日:2020年12月21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0、观察日:2020年12月17日
11、本金及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的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到期观察日:2020年12月17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18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9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10%(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
利息收入: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1.35%-3.10%)*实际存款天数/365
12、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深圳京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合同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20ZH157E
3、产品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存款期限:94天
5、产品募集期:2020年9月16日-18日
6、产品起始日:2020年9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21日
8、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9、挂钩标的观察期:2020年9月18日(含)-2020年12月17日(含),观察期总天数(M)为91天;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每日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保持在区间内的天数。
10、挂钩标的初始价格:产品起息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11、观察区间:观察区间上限:初始价格+555个基点;观察区间下限:初始价格-555个基点
12、预期年化收益率:1.30%+1.70%*N/M,1.30%,1.70%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30%,预期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3.00%。
预期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13、提前购回: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
14、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之前,中国工商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15、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限公司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是指购买方将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外币资金存放在银行,由银行通过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或期货等),将购买方收益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信用、指数及其他金融类或非金融类标的物挂钩的具有一定风险的金融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不超过1年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国内商业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累计人民币3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2.65%。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85%。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七、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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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