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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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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拿钱不发货
钢银电商闯关精选层“添堵”
□本报记者 吴科任

  □本报记者 吴科任

  新三板市场“收入王”钢银电商冲击精选层的进展备受市场关注。

  因财务报告到期中止审查的钢银电商日前披露了更新后的半年度报告,有望重回项目审查正轨。然而,其母公司上海钢联近期发布的公告显示,8月上旬,钢银电商向8家供应商发起诉讼,原因是对方收款后未向其发货。诉讼涉及的货款合计6501.02万元,占钢银电商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51.60%。

  上海钢联核心子公司

  钢银电商主营业务为钢铁行业电子商务服务,通过钢银平台为钢铁行业上下游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根据钢铁行业的特性,公司构建了契合钢铁贸易流通领域各方需求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提供供应链服务以及货物结算、物流配送等增值服务。公司列举的可比公司包括欧冶云商、找钢网、中钢网、浙商中拓、国联股份等。

  从收入规模看,钢银电商稳坐新三板头把交椅。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34.50亿元、957.15亿元、1221.33亿元和237.99亿元。但盈利规模钢银电商的排名靠后不少,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1亿元、1.55亿元、2.76亿元和1.26亿元。东财Choice数据显示,对应上述报告期,钢银电商的盈利规模在新三板分列第393名、第44名、第25名和第43名。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钢银电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分别为-13.56亿元、-5.18亿元、-7.45亿元和-7.67亿元。公司表示,未来一段时间仍将对运营资金有较高需求。

  寄售交易是钢银电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2017年至2019年,公司寄售交易带来的收入分别为598.41亿元、665.27亿元和826.29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81.47%、69.51%和67.65%。在寄售交易中,钢银电商通过引进钢厂、代理商、贸易商、服务商以及终端用户等钢铁行业参与方,成为钢银平台商家和客户,并引导商家通过钢银平台展示和销售产品,客户通过钢银平台浏览和购买产品。

  招股书显示,在寄售交易过程中,钢银电商同时与商家和客户形成交易订单,并全程参与后续采购和销售合同的签署、货款收付、申请提货、验收确认以及结算开票等环节。

  钢银电商的控股股东为创业板公司上海钢联。截至6月底,上海钢联持有钢银电商41.94%股份。郭广昌为钢银电商的实控人,其通过上海钢联、钢联物联网、兴业投资和亚东广信对公司实施控制。郭广昌是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钢银电商是上海钢联的重要子公司。上半年,上海钢联营业收入为240.09亿元。其中,钢银电商贡献收入237.9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至5月28日起停牌,钢银电商股价大涨77%,总市值达98.75亿元。上海钢联的走势则几起几落。截至9月21日,今年以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6.57%(前复权),总市值为132亿元。两者市值差距从年初的68亿元收窄至目前的33亿元。

  供应链服务受关注

  钢银电商寄售交易收入占比下滑,供应链服务收入占比不断上升,且增长势头强劲。今年上半年,钢银电商的供应链业务收入为218.39亿元,同比增长42.02%。

  公告显示,钢银电商的供应链服务包括提供赊销和预购类增值服务,通过钢材产品的买卖差价获取利润。其中,赊销类服务系客户与公司交易时可选择先行提货后续再付款。预购类服务则由公司先行向商家采购钢材产品并保管,客户后续再一次性或分批购买上述产品。公司根据客户资质情况收取一定比例货款作为未来交易保证。

  以“订单融”为例,据公司介绍,具体交易流程包括钢银电商与客户签订物资采购申请协议及确认书,并向客户预收部分货款,通常为货款总额的20%;钢银电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全额付款后,货物发至钢银电商合作仓库并签收确认;客户可分批向钢银电商付款提货。

  钢银电商指出,预购交易系钢铁行业重要的交易模式。钢铁产品代理商、服务商、钢贸商以及终端用户为避免发生由于钢材产品无法及时供给而导致影响经营或生产的情况,可以锁定未来大额采购钢材产品的货源并同步解决对应的仓储、物流等问题。因此,钢铁行业的预购交易需求持续旺盛。

  这种业务模式引来监管关注。在第一轮问询中,监管机构对钢银电商提出的首个问题直指供应链服务,要求公司说明供应链服务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异同;列示供应链服务产品的资金来源情况和资金成本,说明外部筹资的方式和具体内容等。

  钢银电商回复称,供应链金融指向核心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等。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围绕钢材产品展开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公司在钢铁贸易流通领域长期经营的业务延伸,供应链服务的销售定价需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仓储、物流、加工、运营管理等费用、结算周期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综合确定,能够产生合理的销售毛利和经济效益,不涉及供应链金融等类金融业务,未向主要客户或商家提供借款服务。

  钢银电商表示,报告期内,供应链服务产品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外部筹资,不存在其他融资方式。其中,自有资金主要包括历年经营留存利润、设立时注册资本和历次增资筹资。外部筹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关联方借款等方式,2019年末余额合计20.06亿元。

  多笔预付款项涉诉

  钢银电商的预付账款规模较大,且与存货采购相关的预付款项存在减值风险,这成为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

  2017年至2019年各年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8.52亿元、51.45亿元和49.78亿元,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1.81%、57.34%和48.52%。

  回复函显示,钢银电商向商家采购基本采用预付采购的模式。公司与商家签订合同或具体采购协议,并在钢银平台生成具体订单后,根据订单金额由公司先行支付采购货款,然后完成后续的确认收货与货权转让工作。公司与商家在确认收货时将根据实际提货量和价格进行二次结算,并确认最终钢材产品付款金额。

  钢银电商强调,若钢材市场长期不景气导致该等预付款项的违约风险大幅增加,则公司将面对大额的减值开支,从而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在冲刺精选层的当下,钢银电商曝出了多笔预付款项风险。上海钢联8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显示,8月7日和8月11日,法院共受理了钢银电商作为原告的8起诉讼案件,原因是被告收款后未向钢银电商发货,合计货款6501.02万元。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上海钢联8月31日通过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称,自7月中旬以来,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钢材市场交易风险增大。公司已采取包括诉讼、资产保全、查封资产等相关措施,积极追缴货物或货款。根据目前情况判断,该损失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根据各商家资信情况,制定了更为严格的交易制度,主动降低了卖场的交易额度。

  上述回复与上海钢联8月26日给出的回复有一定差异,彼时回复提到:“个别商家存在交货风险,公司正在积极化解,妥善解决。公司在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一部分经济损失。”

  公告显示,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26日,上海钢联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3192.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5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12806.0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386.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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