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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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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唐华华邑酒店(雁引路4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进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李铁军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杨进女士代为出席;董事柳三洋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臧博先生代为出席;董事骆志松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杜莉萍女士代为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赵雪花女士因病去世;

  3、 董事会秘书高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晓敏、殷长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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