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代理董事长李红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名,分别为:李红霞、张润潮、唐梦),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7)。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3)。

  3、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一致推选李红霞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4)。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亚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相关备案,拟授权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经办相关手续。

  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需求,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一致推选李红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后附李红霞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附:李红霞女士简历如下:

  李红霞: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行行助,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第四财富中心北京区副总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万博新经济研究院理事。

  李红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亚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亚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亚梅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31-81820261

  传真:0731-81820215

  邮箱:dm@jiajiagroup.com

  地址: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加加食品办公楼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附:杨亚梅女士简历如下:

  杨亚梅: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至2014年历任邯郸技培学校老师、北方汽车教育集团董事长助理、南京亚武投资集团投资经理、上海日清公司人资部长;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湖南新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人资总监、总裁办主任、销售事业部总监和湖南华夏投资集团副总经理。2020年6月加入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杨亚梅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亚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0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3)详见2020年9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姜小娟

  地  址: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1820262

  传  真:0731-81820215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20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加加食品”)存在为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合计 46,6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4%,其中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担保本金余额为27,805万元,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担保本金余额为18,800万元;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四)项、第13.3.2条第(二)项的规定,2020年6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7、2020-052)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加加食品/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对优选资本及三湘银行的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加加食品/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不再对优选资本及三湘银行的担保负有任何义务与责任。

  经公司进一步逐项核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之“(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规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8条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    证券简称将由“ST加加”变更为“加加食品”,证券代码仍为“002650”,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0 条“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本所将在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之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