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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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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5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31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期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调查通字2017-2-076号)。因华鑫期货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华鑫期货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11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6日,华鑫期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19]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24日,华鑫期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9]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17日,华鑫期货收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华鑫期货收到中国期货业协会中期协字[2020]109号《纪律惩戒决定》。华鑫期货因使用非本公司购买或开发的交易系统传递客户交易指令、未对该系统上进行交易的客户账户资金和持仓验证、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的要求,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业务管理规则、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等问题,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对华鑫期货处以以下纪律惩戒:(一)给予华鑫期货有限公司“12个月暂停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纪律惩戒;(二)给予华鑫期货总经理“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华鑫期货对中国期货业协会中期协字[2020]109号《纪律惩戒决定》无异议。华鑫期货将加强内部控制与客户服务,继续为客户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巩固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

  华鑫期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于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期间,目前华鑫期货经营状况正常,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对华鑫期货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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