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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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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16版)

  3、相关资质有效期到期后申请的程序和条件及不能通过复审的风险情况和对发行人的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申请的程序和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上述资质有效期到期后,在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等资质的续期/复审程序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不存在不能通过复审的风险。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水泥

  陕煤集团旗下除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元水泥外,从事水泥生产的企业主要为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态水泥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主要从事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生态水泥2019年水泥产能500万吨,产量403万吨。

  (1)发行人从事水泥业务的背景

  发行人主要从事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等。发行人生产PVC、烧碱和自备电厂发电会产生大量的废渣,若处置需要较高的处置费用,但相关废渣里含有大量的氧化钙,为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料。为了减少废渣的处置费用,同时对废渣进行再利用不但可以节能环保而且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发行人配套建立了北元水泥来利用化工和电厂产生的废渣生产水泥。因此,北元水泥是发行人生产PVC和烧碱、电厂的配套项目,是循环经济一体化应用的配套产物及附属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水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1%、5.11%和5.16%,占比较低,净利润占比均不超过10%,非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①对电石渣进行废物利用,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2016年9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31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绿色发展专栏明确提出:“循环经济 推进磷石膏、氟石膏、造气炉渣、电石渣、碱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焦炉气、电石炉气、黄磷尾气等生产化学品。”

  发行人深化PVC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符合通知中提出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磷石膏、氟石膏、造气炉 渣、电石渣、碱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政策方向。

  ②对电石渣进行废物利用是氯碱行业的普遍现象

  同行业从事PVC、烧碱生产与销售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电石渣进行水泥或其他产品生产的循环经济模式,主要情况如下:

  ■

  (2)北元水泥与生态水泥不构成同行竞争的说明

  ①水泥产品是发行人循环经济一体化应用的配套产物,非主营产品

  发行人生产PVC、烧碱和自备电厂发电会产生大量的废渣,若处置需要较高的处置费用,但相关废渣里含有大量的氧化钙,为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料。为了减少废渣的处置费用,同时对废渣进行再利用不但可以节能环保而且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发行人配套建立了北元水泥来利用化工和电厂产生的废渣生产水泥。因此,北元水泥是发行人生产PVC和烧碱、电厂的配套项目,是循环经济一体化应用的配套产物及附属产品,非发行人的主营产品。对电石渣进行废物利用,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也是氯碱行业的普遍现象。

  ②销售方面不存在竞争关系

  水泥产品由于具有运输量大、运费占售价比重高、产品保质期较短等特点,在销售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地域限制。一般水泥通过公路运输的半径为200公里-300公里。生态水泥的主要生产基地集中在西安及周边县市,距离发行人600公里左右,其主要客户也均在西安及周边区域,而北元水泥的客户主要在榆林市及周边区域,双方在销售区域上不存在重合的情形,报告期内也不存在相同的客户。

  此外,为有效避免生态水泥与北元水泥未来可能形成的竞争,发行人与陕煤集团签署《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由陕煤集团委托发行人代理销售生态水泥生产的水泥产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委托内容:发行人独家代理生态水泥及下属企业的水泥销售;

  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后可续展(陕煤集团于2020年6月1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相关《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在北元化工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同意续签的情况下,陕煤集团将配合续签协议并确保生态水泥及其下属企业继续严格履行协议);

  委托费用:以0.5元/吨的标准按实际代理销售数量向发行人及/或下属企业支付委托费用。

  陕西省国资委对上述协议及承诺均已出具确认函予以确认。

  综上,生态水泥与北元水泥在销售方面不存在竞争关系。

  ③采购方面不存在竞争关系

  石灰石:水泥企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石灰石(或其他可以提取氧化钙的材料),生态水泥等一般水泥生产企业通常通过采购石灰石来获得氧化钙,而北元水泥主要通过公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生的电石废渣获得氧化钙,北元水泥在氧化钙方面可以完全自给。报告期内北元水泥与生态水泥石灰石采购供应商不重合,不存在竞争关系。

  原煤:水泥企业的另一种占比较高的原材料为原煤,原煤在水泥生产上主要用作燃料。陕西省及周边省份均为产煤大省,原煤供应量充足。报告期内北元水泥的原煤供应商主要为神华集团【注:北元水泥2017年通过陕煤运销集团与神华集团进行煤炭采购结算的情况下,即实际供应商是神华集团,非陕煤运销集团】,生态水泥原煤的供应商主要为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分公司、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绥德县宏远商贸有限公司、榆林市凯鑫悦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和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等。北元水泥与生态水泥在原煤供应商方面不存在重合的情形,不存在竞争关系。

  综上,发行人与生态水泥虽然都生产水泥制品,但水泥制品为发行人循环经济一体化应用的附属产品,非主营业务产品且收入占比很低。此外,在销售方面,由于水泥制品的特殊性,其销售半径存在限制,而发行人与生态水泥距离较远,理论上不存在销售区域重合的可能性,实际上也不存在重合的水泥客户,且陕煤集团已将生态水泥的销售委托给发行人。采购方面,发行人在主要原材料氧化钙上完全自给,在原煤采购上,陕西省及周边省份均为产煤大省,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发行人与生态水泥虽然都生产水泥,但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聚氯乙烯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控制的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聚乙烯、聚丙烯生产的煤化工企业。塑料为高分子材料的一种,1907年,由比利时人列奥·亨德里克·贝克兰发明塑料以来,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塑料以其优良的性能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人类日常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塑料材料种类繁多,消耗量最大的五种是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和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ABS)。

  2019年,中国塑料材料的消耗量约1.2万吨,市场规模1万亿元,塑料行业整体市场规模巨大。与铜、铁、铝等都属于金属材料类大宗商品类似, PVC、PE和PP都属于塑料材料类大宗商品,因其具有不同的物理、化学特性,且在价格上也存在明显差异,被分别应用于人类日常生产、生活的不同领域,且各自在不同的领域中都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发行人PVC产品与蒲城清洁能源的PE、PP产品,在行业、工艺及终端应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也均存在明显差异,具体为:

  (1)细分行业及生产工艺不同

  ①细分行业不同

  发行人属于盐化工行业: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陕西省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盐化工是指“利用盐或盐卤资源,生产纯碱、烧碱、盐酸等相关化工产品以及进一步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化学工业”。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强调,适度发展制盐及盐化工产业,重点发展离子膜(固、液态)烧碱、优质重质纯碱、聚氯乙烯等产品。发行人的PVC产品主要生产原料为原盐、电石,属于以盐水为原料通过电解等过程生成氯化氢气体和烧碱,以电石与水反应生产乙炔,氯化氢与乙炔反应、聚合生成PVC,因此发行人属于盐化工行业。

  蒲城清洁能源属于现代煤化工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于2017年3月22日联合发布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现代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石化产品和清洁燃料的产业。蒲城清洁能源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属于以煤为原料,采用煤炭气化经甲醇脱水缩合等工艺,通过化学加工生成PE和PP,因此蒲城清洁能源属于现代煤化工行业。

  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前述《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均将盐化工与现代煤化工作为不同行业予以区分。

  ②生产工艺不同

  ①发行人通过电石制乙炔经氢氯化法进行PVC生产

  PVC(-(CH2-CHCl)n-)以盐水为原料通过电解等过程生成氯化氢气体和烧碱,以电石(以石灰石与煤为原料)与水反应生产乙炔,氯化氢与乙炔反应、聚合生成聚氯乙烯,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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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蒲城清洁能源采用煤炭气化经甲醇脱水缩合法生产PP、PE

  PP(-[CH2CH(CH3)]n-)和PE(-[CH2CH2]n-)的生产主要以煤为原料,直接将煤通过气化变换为甲醇,通过甲醇转化烯烃分离、净化、聚和生成聚乙烯和聚丙烯,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

  ■

  由上述工艺流程可以看出,PVC与PP、PE在生产工艺上不存在相同的环节。此外,PVC与PP、PE在主要生产设备上也不存在重合情形,两者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上不存在通用的可能。

  (2)PVC、PP和PE产品性质不同从而使得其在终端领域方面不存在替代性

  由于PVC、PP和PE在分子结构、机械性能、耐候性能及环保安全性能等性质上的差异,以及价格上的差距,使得其在主要终端应用领域上明显不同。

  PVC、PP和PE的性质对比及在主要终端应用领域上的差异情况如下:

  ■

  (3)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的具体产品型号在实际终端用途上不存在替代性

  PVC产品型号从SG-1至SG-8在物理性能上逐渐变硬,发行人的PVC型号主要集中在SG-5和SG-8(SG-5和SG-8主要用于型材、管材等硬质材料的生产),而主要用于生产薄膜的型号SG-3生产较少,其销售收入仅占发行人PVC销售收入的10%左右。蒲城清洁能源的PE、PE产品用途主要集中在地膜、缠绕膜、编织袋及渔网等方面。

  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PVC、PP和PE产品的主要牌号及终端用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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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的在终端应用上可能存在重合的主要为薄膜领域。但PVC整体在薄膜领域应用较少,2019年我国PVC的终端应用领域里,薄膜占比仅10%左右(数据来源卓创咨询),薄膜非PVC的主要应用领域。从实际应用上看,PP和PE薄膜主要应用于食品包装、农用薄膜、手提袋和缠绕膜等,PVC薄膜主要应用于雨衣雨伞、地板膜、桌布、电子电器外包装膜等对环保要求相对较低的领域,两者在终端应用上差异明显。因此,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在可用于生产薄膜的产品上,几乎不存在相互替代、竞争的可能。

  综上,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在具体产品上不具有可替代性,不存在竞争关系。

  (4)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在终端客户方面不存在重合情形

  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在直接客户方面虽存在重合的情形,但重合的直接客户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化产品的经销业务,是中国最大的塑化分销服务商之一,属于中间贸易商,本身不从事PVC、PP和PE相关下游塑料产品的生产。

  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对中间贸易商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虽然存在共同的直接客户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该公司主要从事塑化产品的经销业务,属于中间贸易商,并不实际从事终端产品的生产,且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通过该公司实现最终销售的主要终端客户不存在重合的情形。

  此外,通过对比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的直销客户、其他经销商的主要终端客户,未发现终端客户存在重合的情形。

  (5)PVC、PP和PE均为大宗商品,生产厂商定价能力较弱

  PVC、PP和PE均为大宗商品,其现货价格主要受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交易结果影响,企业大多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原则,在产品定价能力方面较弱。因此,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在产品定价方面不存在竞争关系。

  (6)PVC与PP、PE产品在价格走势上没有替代品的特性

  经济学对产品间替代关系的定义为两种商品可以互相代替来满足同一种欲望,在价格表现上两种替代商品之间价格成同方向变动。

  2017年至今,PVC与PP、PE产品的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单位:含税、元/吨

  ■

  由上图可以看出,2017年至今PP、PE产品价格成明显的下降趋势,而PVC产品价格却比较稳定,呈小幅上升趋势,PVC与PP、PE的价格不存在同向变动关系,价格走势上不符合替代品的特性。

  (7)采购方面不存在竞争

  煤炭是煤化工企业的直接及主要原料,蒲城清洁能源PP、PE生产上对煤炭的需求,主要是采购长焰煤(原煤的一种)用于直接气化,煤炭是其唯一直接原料。发行人PVC生产的直接及主要原料是电石和原盐,其中电石主要通过外购满足,同时为保证电石供应的稳定性,会采购一定量的块煤用于自备电石厂的电石生产。两者在直接原料方面不存在重合,而涉及对煤炭的使用方式、使用阶段及煤型需求方面也完全不同。此外,陕西省及周边省份均为产煤大省,煤炭供应量充足,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在原料采购方面不存在竞争关系。

  综上,PVC和PP、PE在细分行业及工艺流程上明显不同,在产品性质及终端用途上面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的PVC和PP、PE产品牌号在具体终端用途上明显不同,不存在互相替代的可能性,在产品需求上不存在竞争关系,在终端客户方面也不存在重合的情形。PVC和PP、PE均为大宗商品,厂商自主定价能力较弱,在产品定价方面不存在竞争关系。此外,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PVC和PP、PE生产涉及的直接原材料不重合,发行人采购的块煤在使用方式、使用阶段及具体煤型需求上与蒲城清洁能源对煤炭的使用也明显不同,且陕西省及周边省份均为产煤大省,双方在采购方面也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

  (8)行业协会管理及证明

  中国的主要工业产品企业均依据不同的行业划分组成不同的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由于发行人的PVC与蒲城清洁能源的PE、PP属于不同行业及不同产品,相应发行人与蒲城清洁能源分别加入不同的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其中发行人属于盐化工行业而加入中国氯碱工业协会,蒲城清洁能源属于现代煤化工行业而加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下属煤化工专业委员会。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分别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发行人属于盐化工行业,蒲城清洁能源属于现代煤化工行业,发行人生产的PVC与蒲城清洁能源生产的PP和PE在生产工艺及用途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不具有竞争关系,两类产品在用途上也不具有直接的相互替代性,不存在同业竞争。

  3、电石

  报告期内,陕煤集团旗下从事电石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主要为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和陕西陕北乾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仅经营范围中涉及电石的生产与销售,但未实际从事电石的生产与销售。

  北元化工下属子公司锦源化工拥有50万吨/年的电石产能,主要为发行人110万吨/年聚氯乙烯生产线提供原料保障,其产能远不能满足公司PVC和烧碱生产所需。自2017年起,锦源化工的电石对外销售很少,主要供内部生产使用,公司在销售方面与陕煤集团下属其他电石生产企业不存在竞争关系。

  此外,电石生产企业的主要原料为块煤、石灰石和兰炭等,均为大宗商品,在榆林地区供应充足,公司在采购方面与陕煤集团下属其他电石生产企业不存在竞争关系。

  综上,公司与陕煤集团、恒源投资下属其他电石生产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孙俊良和恒源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方面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孙俊良和恒源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4、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二级、三级企业

  (1)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陕煤集团直接控制的其他二级单位实际从事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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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陕煤集团间接控制的其他三级单位实际从事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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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7年至2020年2月,陕西煤化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曾作为北元化工的PVC经销商从事PVC的经销业务(2019年,公司对其销售额仅为19.42万元),目前其已停止相关业务,并承诺其及其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PVC销售业务

  注2:2019年至2020年2月,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曾作为北元化工的PVC经销商从事PVC的经销业务(2019年,公司对其PVC销售额6,687.84万元),目前其已停止相关业务,并承诺其及其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PVC销售业务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煤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作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元化工”)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北元化工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北元化工控股股东期间: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北元化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它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北元化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对于北元化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本公司仍然是北元化工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北元化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的该等新业务。

  3、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可能会与北元化工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北元化工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向其他业务与北元化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类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5、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周边400公里范围内生产或销售水泥。同时,为进一步避免本公司控制的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北元化工及其下属企业可能在水泥业务方面的潜在竞争,本公司将确保生态水泥及其下属企业严格按照本公司与北元化工签署的《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的约定,将生态水泥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的水泥独家委托给北元化工销售。相关《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在北元化工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同意续签的情况下,本公司将配合续签前述协议并确保生态水泥及其下属企业继续严格履行协议。

  6、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公司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北元化工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7、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北元化工、北元化工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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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上述关联销售的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主要为向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煤焦油。煤焦油为公司电石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中温煤焦油轻质化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工业化推广的新型煤化工企业,与公司同处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内,距离较近,发行人向其销售煤焦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①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上述关联采购的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为电石和煤。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3.54%、27.48%和21.41%。

  ②关联采购必要性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为电石和煤(含原煤和块煤),为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电石和煤(含原煤和块煤)的关联采购金额占关联交易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70%、95.95%和93.97%。

  电石关联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考虑到运输费用问题,发行人在采购电石时优先向店塔区域的电石供应商采购,其次向府谷区域的电石供应商采购,再次向内蒙、宁夏等区域的电石供应商采购。其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恒源煤电集团电化有限公司、神木市鑫广电化有限公司的电石产地位于店塔区域,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位于府谷区域。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电石采购,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原煤关联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原煤采购主要是向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进行采购。2012年9月,陕煤集团与神华销售集团双方针对发行人用煤事宜达成原煤置换战略协议,即神华销售集团锦界煤矿的原煤直接通过输煤皮带供给发行人,陕煤集团将其在陕北地区所属煤矿的部分原煤置换销售给神华销售集团,以此实现双方就近供销、互利共赢的目标。因涉及置换事宜,双方当时购销业务由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负责协调处理,因此形成了公司对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的关联采购。为了规范关联交易,2017年11月,公司终止了上述置换交易,直接与神华销售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减少了相关关联采购。

  块煤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块煤主要通过陕西煤炭交易中心(实际由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负责结算)进行竞价采购。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由陕煤集团控制,为陕煤集团下属煤炭公司的集中销售平台,是陕西境内主要的煤炭交易平台。公司通过陕西煤炭交易中心进行竞价采购块煤,为正常的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③2018年、2019年关联采购下降的原因

  发行人2018年关联采购金额相比2017年降低92,107.55万元,主要是一方面减少了对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的关联原煤采购,另一方面减少了对关联方的电石采购。

  发行人2018年对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采购额相比2017年减少59,984.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2年9月,陕煤集团与神华销售集团双方针对发行人用煤事宜达成原煤置换战略协议,即神华销售集团锦界煤矿的原煤直接通过输煤皮带供给发行人,陕煤集团将其在陕北地区所属煤矿的部分原煤置换销售给神华销售集团,以此实现双方就近供销、互利共赢的目标。因涉及置换事宜,双方当时购销业务由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负责协调处理,因此形成了公司对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的关联采购。为了规范关联交易,2017年11月,公司终止了上述置换交易,直接与神华销售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使得公司向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的关联采购大幅减少。

  此外,2018年发行人对关联方的电石采购金额减少了32,351.92万元,主要是发行人为了保证电石长期、稳定地供应,进一步拓展了电石供应商的范围,同时加强了与原有实力较强、抗风险能力较高的供应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600277)的合作力度,2018年对其的电石采购额增加了26,267.40万元。

  发行人2019年关联采购金额相比2018年下降25,165.94万元,主要是因为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其子公司神木市鑫广电化有限公司负责其生产电石的对外销售)在2019年发生生产事故,停工时间较长,电石产量大幅减少,发行人对神木市鑫广电化有限公司的关联电石采购金额相应减少。

  综上,发行人2018年关联采购的大幅减少一方面是因为对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原煤采购交易的还原,减少了关联原煤采购金额,另一方面是因为拓展了电石供应商的范围,同时加强了与非关联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600277)的合作力度,减少了关联电石采购金额。发行人2019年关联采购的减少主要是因为关联方电石厂发生生产事故,产量大幅减少。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3)关联方存款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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