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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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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事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更新《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 33%/年降低至0.22%/年。

  二、《〈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1

  三、《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重要提示

  1、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自2020年9月21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对《基金合同》所做的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披露了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前述网站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该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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