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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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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发出会议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准油运输向银行申请贷款暨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准油运输向银行申请贷款暨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9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在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其中,监事佐军先生、艾克拜尔·买买提先生、赵树芝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冉耕先生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佐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准油运输向银行申请贷款暨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为子公司准油运输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准油运输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截至目前,准油运输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直接持有准油运输96.88%股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85.45%,通过准油运输间接持股14.55%)间接持股3.12%,合计拥有其100%权益,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准油运输向银行申请贷款暨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4名,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准油运输向银行申请贷款

  暨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9月18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准油运输向银行申请贷款暨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油运输”)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同意准油运输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1-3年期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单笔授信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公司为准油运输上述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资金需要,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流程审核批准办理与准油运输贷款相关的事宜,包括准油运输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签署《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不包括签署担保协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贷款有关的担保合同(仅限于母公司为准油运输借款提供的担保,包括在单笔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内容、担保条件,签署担保相关质押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名称:准油运输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8日

  3、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1号

  4、法定代表人:冯长新

  5、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6、与公司的关系:准油运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6.88%,通过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85.45%,通过准油运输间接持股14.55%)间接持股3.12%,公司拥有其100%权益。

  7、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公路旅客运输;百货、煤炭销售;机电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餐饮服务;计量器具计量检测服务;清洁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比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状况(最近一年又一期):

  单位:万元

  ■

  9、准油运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审核批准办理与准油运输贷款相关的事宜,包括准油运输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贷款有关的担保合同/协议。担保协议涉及的实际担保方式、期限、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相关合同/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准油运输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拥有其100%权益,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本次担保议案通过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8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1%。其中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7%。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7号)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78,000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22,878,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51,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278,305.0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72,694.97元,其中计入股本22,878,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5,794,694.97元。2020年8月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03号”《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0年8月21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友谊路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及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了有息借款88,699,178.08元,其余资金在支付非公开发行相关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完毕。

  鉴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同时将注销时结存的活期利息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友谊路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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