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林奋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8,914,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林奋生的一致行动人珠海市科立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立泰”)持有本公司股份19,256,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林奋生拟在本计划公告的十五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的方式择机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6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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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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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奋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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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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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林奋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林奋生及珠海科立泰在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
本人/本企业在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盛屯矿业的股份时,如本人/本企业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如本人/本企业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1、林奋生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票,其中66,369,517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其余60,778,226股,在发行结束之日十二个月、二十四个月和三十六个月,累计解锁比例分别为30%、60%、100%。
2、珠海科立泰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票,其中8,620,474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其余15,194,556股,在发行结束之日十二个月、二十四个月和三十六个月,累计解锁比例分别为30%、60%、100%。
3、为保障业绩承诺补偿的可执行性,若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但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以上(含90%),则林奋生、珠海科立泰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盛屯矿业股份仍可按照协议约定解除锁定,否则将继续锁定至下次可解锁时间。
4、在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林奋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尚未解锁部分的股份,也不由盛屯矿业回购其尚未解锁部分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以股东的实际资金情况为依据,若减持期间内,股东的实际资金情况、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等发生较大变化,则存在减持计划无法如期、如量实施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