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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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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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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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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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