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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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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2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1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8楼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陆伟、董事王新明、卢翱、唐永锜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张健、王韌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北汽产投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3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已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6,670,471.3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18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或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3,285.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1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2020年9月17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00,0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3,629.98万元(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广汇汽车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56,670,471.35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20年9月18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6,670,471.3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3,285.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1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6,670,471.35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030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6,670,471.3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6,670,471.3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6,670,471.3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6,670,471.3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030号),认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汇汽车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6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调整前:李建平先生、王新明先生、陆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李建平先生担任主席。

  调整后:陆伟先生、王新明先生、卢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陆伟先生担任主席。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调整前:沈进军先生、李建平先生、程晓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沈进军先生担任主席。

  调整后:沈进军先生、陆伟先生、程晓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沈进军先生担任主席。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姚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负责二手车业务,拟聘任丁瑜先生为总裁助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姚键先生及丁瑜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附件:简历

  姚键,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汇汽车华北区域管店副总,广汇汽车华北区域山东省区总经理,广汇汽车四川区域总经理,现任广汇汽车二手车平台总经理。

  丁瑜,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CIMA资深会员,AIA会员。曾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下属支行柜员、客户经理、公司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下属国盛公司总经理助理,美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资金管理总经理,中国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2001.HK)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1728.HK)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述: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国际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国际”)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租赁”)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关联方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产业园”)拥有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以东、向东路以南的1幢商业办公楼的部分楼层及部分车位,交易价格为27,192万元。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收购资产交易事项,交易对价为17,808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的本幢商务办公楼9-18层及122个地下车位。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大力支持二手车及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国际及汇通租赁拟以现金方式购买西安产业园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以东、向东路以南的1幢商业办公楼的部分楼层及部分车位。

  2020年以来,二手车行业迎来重大政策利好,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的税收新政策,极大降低了以经销模式开展二手车业务的企业税负。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储备,将充分借助政策红利,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业务模式的切换,从而推动二手车业务的规模化发展。此外,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已极具规模,为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拟将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总部整体搬迁。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本次二手车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迁至陕西省西安市。为落实本次全国性布局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西安产业园的1幢商业办公楼的部分楼层及部分车位。

  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154号)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7,192万元。

  本次交易对手方西安产业园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西安广汇汽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广汇汽车”)持有其49%的股权,且公司原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同时截至本次交易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注册资本:15,38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0年09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与中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实业投资(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目前西安产业园股东情况:

  ■

  西安产业园系公司参股企业,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西安广汇汽车持有西安产业园49%股权,公司原董事长李建平先生在西安产业园担任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西安产业园为公司关联方。

  (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西安产业园拥有的位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以东、向东路以南的1幢商业办公楼的部分楼层及部分车位。本次交易涉及其中1-2层商业楼、3-8层及第19层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12,663.37㎡)以及地下456个车位。

  (二)权属情况说明

  西安产业园对此次拟转让的房产拥有清晰完整的产权。本次拟转让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拟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154号),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计算;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于尚未开始销售的办公,评估人员通过对本次交易标的的周边房地产市场进行走访调查,根据替代原则,按用途相同、地区相近、价格类型相同等要求,搜集大量区域相似、相同用途的在售项目作为可比实例,并根据交易标的的各项特点分析筛选了三处可比案例,可比案例价格区间位于12,600元/平方米-15,000.00元/平方米。然后通过对其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位状况、权益状况和实物状况进行比较修正后,求取评估对象的比准单价,得到办公楼10层比准单价,为12,392.00元/平方米,落在可比案例的区间,评估结论合理。其余楼层以10层单价作为比准价格,并通过楼层修正得到相应的评估单价,其中楼层与单价呈正相关关系,每层修正0.5%,再乘以各自楼层的建筑面积,确定办公楼层的评估总价。商业和车位的做法与此类似,相关资产最终评估值为27,209.07万元。

  注:评估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鉴于上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并参考其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192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买方一:广汇国际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二: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卖方: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卖方拥有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以东、向东路以南的1幢商业办公楼1-2层商业楼、3-8层及第19层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12,663.37㎡)以及地下456个车位。

  买卖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154号)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192万元。

  具体买入资产及交易价格如下:

  ■

  (三)交付时间和交付条件

  1、交付时间:卖方应当在2020年10月31日前向买方交付。

  2、交付时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该房产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房产已取得房屋实测报告;

  (3)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四)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买方分两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总房价款90%)应当于该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余款(总房价款10%)应当于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至买受人之日起15日内支付。

  (五)税费的负担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资产买卖发生的税费。

  (六)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方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方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卖方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1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

  (七)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1%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卖方退还买方已付全部房款。

  卖方不解除合同的,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各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国际与汇通租赁均未与西安产业园签署交易协议,亦未支付相关款项。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可加速促进公司二手车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的全国性布局调整,所涉相关资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在地理位置、人力资源及惠企政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同时,西安国际港务区定位为国际陆港,未来力争发展成为国家级的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外向型经济服务区,配置该地块的资产作为公司办公经营用房,有助于公司形成南车北调、东车西调的管理枢纽,满足业务规模化发展所需的人才和经营场地储备,降低办公及用工成本。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价格为基础,且不高于评估值,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今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000万元(含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收购资产交易事项,交易对价为17,808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的本幢商务办公楼9-18层及122个地下车位。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89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拟与北汽产投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安鹏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投资产业基金。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合伙企业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及本次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及汽车后市场的产业布局,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及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鹏”)共同投资深圳市安鹏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鹏投资”)。各方约定将分期合计出资2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5,000万元,北汽产投认缴出资4,990万元,深圳安鹏认缴出资10万元;出资完成后,公司、北汽产投、深圳安鹏将分别持有安鹏投资75.00%、24.95%、0.05%的投资份额。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东盈路19号

  3. 法定代表人:张建勇

  4. 注册资本:275,911.625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06日

  6.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 主要股东:股东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8.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汽产投系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由北汽集团独资设立,是北汽集团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的核心平台,担负了北汽集团资本运作、股权投资、创新孵化等功能。凭借雄厚的产业优势背景、强大的资本市场整合能力以及良好的政府资源和地企关系,北汽产投组建了一支实践丰富、专业多元、素质优良的管理经营团队,先后发起设立了安鹏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汽车后市场基金、车联网发展基金等50余支基金,管理的资金规模超300亿元人民币。

  9.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 北汽产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4年05月14日

  2. 管理模式:由项目投资团队负责对拟投项目的搜寻和筛选,经过公司层面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合规审查、内审会和基金投委会等流程审议通过后,由项目投资团队负责中后台部门协作配合,与被投项目方签署投资交易文件。

  3. 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汽车行业内权威专家、新能源汽车行业专家、北汽产投资本运营及投资业务负责人等行业权威专家及资本运作负责人。

  4. 主要投资领域:聚焦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两大产业转型方向的生态链两端的股权投资业务。

  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7. 法定代表人:史志山

  8.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9.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10. 主要股东:股东为北汽产投,持有其100%的股权。

  11.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深圳安鹏自成立以来已管理26支基金产品,目前基金投资管理规模约100亿元。

  12.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3. 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情况

  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10069。

  14.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深圳安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情形。

  公司参与本次投资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持有深圳安鹏的股权或在深圳安鹏任职的情形。

  三、投资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深圳市安鹏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规模: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0万元,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6,666.66万元。

  4. 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

  截至目前,全体合伙人尚未对安鹏投资实缴出资。

  5.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34层

  6. 存续期限:10年

  7.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

  (二)产业基金的管理模式

  1. 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一名成员,两名有限合伙人各委派一名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做出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每人各有一票表决权,决策事项须由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内,所有与合伙企业投资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投资退出等事项,均需要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深圳安鹏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负责有限合伙基金的日常经营,项目投资,投后管理等,享有利润分成权、收取年度管理费等权利,并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北汽产投及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享有收益分配权、监督权,并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 管理费、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 管理费

  作为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内(包括延长期)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所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之和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投资期结束之后,按照每一有限合伙人届时在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中所支付的投资成本(包括投资期终止后对该等已投资项目所合理预留的跟进投资款)之2%计算年度管理费总额。

  (2) 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收益现金,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本金返还:首先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归还全体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直至全体合伙人取得的分配金额足以使其均收回其在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额为止。

  2)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支付: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占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取得就该投资项目累计支付的实缴出资额按照每年8%单利计算所得金额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各有限合伙人实缴用于该项目投资的每一笔出资到账之日起到各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之日止。

  3)普通合伙人优先回报支付: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取得就该投资项目累计支付的实缴出资额按照每年8%单利计算所得金额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普通合伙人实缴用于该项目投资的每一笔出资之日起到普通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之日止。

  4)超额收益分配:完成上述1)、2)、3)项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则作为剩余投资收益在有限合伙人和管理人之间继续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如下:剩余投资收益的80%支付给全体合伙人,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投资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支付给管理人。

  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非现金财产分配,按照以下原则:

  1)除非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合伙企业清算时,虽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投资变现,但仍无法避免以非现金分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采用实物分配的方法进行分配。

  2)如果分配实物,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该在分配前至少提前十日向各合伙人发出有关的书面通知,并且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聘请具有资质和良好信誉的第三方机构对拟分配的“实物”在分配之日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实物分配时基金收入应以该等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分配时的收入金额,并视同项目投资收益按照现金利润分配方式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3)因实物分配产生的合伙费用,应由参与实物分配的各合伙人根据其在该等实物分配的项目投资的实缴出资额比例分摊。

  (三)产业基金的投资模式

  1. 产业基金的投资领域

  产业基金的主要投向为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尤其是汽车后市场领域将进行重点布局。

  2. 产业基金的投资项目和计划

  首期项目投资,将聚焦于汽车后服务市场、二手车市场等相关细分领域的项目投资。

  3. 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通过其所投资企业进行以下活动最终实现投资的退出:1)被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个人投资者等收购;以及2)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合适的其他退出方式。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产业基金一方面旨在借助北汽产投在专业领域及行业领域的优势及资源,打造良好的汽车产业生态环境,发现和培育产业链上下游优质的企业,为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提供强力保障,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公司通过对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可享有企业发展及增值红利。本次投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一)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

  合伙企业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1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二)实施投资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

  截至目前,合伙企业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各方也尚未实缴出资,如因各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遇其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0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戚俊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戚俊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一职。戚俊杰先生自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以来,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其在担任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戚俊杰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导致公司监事会内职工监事出现空缺。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陆捷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捷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9日

  附件:简历

  陆捷,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卫材(中国)药业和香港亿腾药业人力资源部,2013年入职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现任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行政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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