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4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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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孙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赵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孙丰先生、李三宝先生、Lim Kok Oon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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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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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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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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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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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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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3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孙丰、曾慧、苏州赛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至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小龙、方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