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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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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7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
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嘉悦汇项目建设方嘉华美公司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并且预售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保护公司利益,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拟暂停本项目施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将通过包括诉讼在内的各种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应收工程款顺利回收,降低该事项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美公司)签订《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项目简称嘉悦汇项目)的事宜进行了公告(相关信息详见2017年7月15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施工合同的公告》),并对该合同进行了风险提示:“本合同项下的项目销售款是倍特建安收回项目施工工程款的主要保证。如果未来项目销售未达预期,可能存在倍特建安无法收到全部工程款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建筑业务2020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公告嘉悦汇项目已达到收款条件,公司正与嘉华美公司协商工程款支付事宜,由于建设单位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待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证并实现销售以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期间,公司一直积极与嘉华美公司协商工程款支付事宜,并同时商请政府相关机构协助推进嘉悦汇项目房屋预售。

  近期,公司陆续交付嘉悦汇项目A标段。嘉华美公司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并且预售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保护公司利益,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拟暂停B、C标段施工。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嘉华美公司及政府相关机构协商,推动预售工作,催收工程款。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公司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包括诉讼在内的各种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应收工程款顺利回收,降低该事项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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