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0)。鲁鼎思诚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14,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25%。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2日、2020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关于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2020-065)。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收到股东鲁鼎思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鲁鼎思诚减持股份已达到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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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