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0-04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方案概述

  华新水泥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

  本次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申请将华新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变更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H股。本次方案不涉及发行新股。

  为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安排第三方向全体B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具体的价格为在公司B股股票停牌前一日(2020年8月19日)收盘价每股2.011美元的基础上溢价5%,即每股2.112美元。公司B股股东可选择在相关公告公布的期限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华新B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也可选择继续持有并保留至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其继续持有的B股股份性质将变更为H股。

  二、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方案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已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方案的中介服务机构,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准备上市申请文件、现金选择权方案制定、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确定及交易结算系统改造等事宜。截至目前,现金选择权方案、系统改造等具体事宜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方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所涉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交易结算系统改造等内容尚需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方案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