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氿州开元名都大酒店二楼宏兴厅(无锡市宜兴市新城路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此次会议,本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杨冰、独立董事白建川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此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邵钧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此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施佶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2.01-2.11)、3、4、5、6、7、8、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议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2.01-2.11)、3、4、5、6、7、8、9、1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怡星、王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