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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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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0-007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宋祖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傅扬远、陈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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