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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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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06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康农商行”或“申请人”)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永康法院受理登记,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0年6月23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6月24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浙江永康农商行向永康法院提交的《预重整申请书》。《预重整申请书》称,浙江永康农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永康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563336405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柒亿零叁佰捌拾万贰仟贰佰伍拾玖元

  成立日期: 2010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21日至9999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胡建群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路325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保函业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业务,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等外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19年8月,申请人等4家银行作为初始贷款人,公司作为借款人,签署《人民币30亿元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年利率为4.35%,贷款期限为首笔贷款资金提款日1年的期间,借款人应该在贷款期限结束前,清偿所欠的全部债务。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于2019年8月16日向公司发放贷款本金1.5亿元。

  申请人向公司发放贷款后,公司支付利息至2020年3月20日,贷款于2020年8月14日到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贷款本金1.5亿元及2020年3月20日之后的利息。

  (三)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预重整事项受理登记的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登记,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预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但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预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如法院决定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将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等,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永康法院决定对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预重整的意见

  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预重整工作顺利推进。

  四、风险警示

  (一)公司是否顺利进入预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永康法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永康法院受理登记,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0年6月23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6月24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浙江永康农商行向永康法院提交的《预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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