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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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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万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53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47,840,786股调整为549,595,222股(截止2020年8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549,630,222股。其中,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1,789,4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7,840,786元人民币调整为549,595,222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劵代码:300107       证劵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8号建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守琛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259,663,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5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27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59,520,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197%;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4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27,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399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关联股东朱守琛、朱秀全、徐光武(合计持股数量222,431,867股)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63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7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万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53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47,840,786股调整为549,595,222股(截止2020年8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549,630,222股。其中,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1,789,4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7,840,786元人民币调整为549,595,222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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