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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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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
满暨自行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0-05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

  满暨自行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0年9月1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持股情况及存续期满后处置计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本计划持有股票的购买。根据草案规定,本计划管理方式为公司自行管理。本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自2015年9月15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于2015年10月16日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7.673元/股,购买数量为1,628,47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成交总额为12,495,650.13元。本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5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19年9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9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0年9月15日届满。因2020年半年报窗口期及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等敏感期交易限制,截至存续期届满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未全部出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1,628,379股;仍持有公司股票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处置计划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后续公司将会在届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及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0-06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到期终止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重集团”)的通知,鉴于股权转让双方未能在2020年9月15日前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股权转让暨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7日,华重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振杰投资”)、翁耀根、翁霖以及第二大股东周文元与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投集团”)签署了《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翁耀根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文元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简称“《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翁耀根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文元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6%股份转让给港投集团或港投集团指定的关联方,其中翁耀根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217,455,147股,占总股本的21.58%;周文元拟转让44,544,419股,占总股本的4.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周文元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49)。

  二、终止情况

  自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来,交易各方就相关交易事项细节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但双方对有关后续事项存在一定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未能在2020年9月15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相关约定,《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终止,交易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重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

  为了公司业务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求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终止股份转让事项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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