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售价格:100.433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回售申报期: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0张
回售金额:1,004.33元(含息税)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9月18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北方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北方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北方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北方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北方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收价格为100.433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结果
“北方转债”申报期已于2020年9月11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北方转债”(债券代码:127014),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1,004.33元(含息税)。
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0年9月18日。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北方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和股本情况产生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北方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及《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