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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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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9       证券简称:出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2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出版大厦七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杨建军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宏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单英琪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洪凯、党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0-033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0年9月10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对所属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20-034号公告。

  2.关于对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对所属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20-03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0-034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所属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所属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以债权投资方式对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1,006.59万元人民币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所属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图书城”)为主体,在抚顺、锦州、鞍山及大连投资建设“盛文·北方新生活”文化商业综合体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临2017-059号公告,投资资金部分以公司提供借款形式筹集。为进一步促进北方图书城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公司以原拥有其债权对其进行增加投资,金额21,006.59万元人民币。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

  法定代表人:赵毅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配件、教学设备及软件、服装鞋帽、箱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农副产品、食品经营与销售等。

  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图书城总资产77,465.87万元,净资产23,112.9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24.14万元,净利润-1,402.00万元,该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

  公司以原拥有的对北方图书城的债权,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对北方图书城增加投资,金额21,006.59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被投资公司的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辽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间接持股100%。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北方图书城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便于其独立开展投融资经营活动,同时能充分利用国家及省市政府对实体书店的各项扶持政策,为未来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2.本次增资有利于明晰北方图书城作为盛文·北方新生活投资和运营主体的责任,促使其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争取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

  3.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0-035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所属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所属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版公司”)发展,增强市场拓展实力,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其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辽宁辽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彭兴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配件、教学设备及软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食品销售等。

  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版公司总资产1,425.39万元,净资产219.3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6.09 万元,净利润-422.75万元,该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增资方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对辽版公司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辽版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辽版公司成立以来,致力于辽宁省内高校校园书店细分市场建设,已建成并成功运营大学校园店12家,在大学校园店建设及运营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品牌影响力、号召力逐渐显现,成为公司拓展高校市场的重要渠道。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辽版公司经营实力,加速校园店建设拓展,进一步完善公司发行网络布局,推进大发行战略规划实现。

  2. 高校有着强烈的文化需求,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建设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本次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推进公司与高校间多领域业务合作和融合发展,将为公司未来产业拓展带来广泛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

  3. 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0-036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被担保人名称: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作的担保金额总计为34,500万元(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额)

  3.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经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2 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由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图书城”)为公司所属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及其下属辽宁文达纸业有限公司、辽宁文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申请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9,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20-005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北方图书城为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为34,500万元。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物资公司注册资本2,957万元,主营印刷所需纸张、印刷材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购销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物资公司总资产39,522.62万元,净资产8,374.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81% 。本公司现持有物资公司100%的股权。

  辽宁文达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印刷所需纸张、印刷材料、包装装潢、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购销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845.02万元,净资产4,628.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96% 。物资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辽宁文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印刷设备及器材、油墨、包装装璜材料、纸张、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印刷设备现场安装及维修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59.68万元,净资产965.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29%。物资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3月以来物资公司申请办理银行综合授信总计为34,500万元,其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8,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10,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5,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五爱支行3,500万元、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松陵支行8,000万元,由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使用,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期限为一年,并由北方图书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 年 2 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所属公司为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发展,同意北方图书城为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9,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36,500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均为16.15%。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0-037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判决生效、执行完毕

  ● 上市公司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反诉被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所属辽宁大耳娃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耳娃公司”)作为原告与被告沈阳豫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1)。

  2019年3月21日,大耳娃公司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通知一审开庭的传票,同时转来《民事反诉状》,将并案审理豫园商城反诉大耳娃公司拖欠租赁费用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5)。

  2020年6月24日,大耳娃公司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19)辽0103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2)。

  二、诉讼判决生效及执行情况

  本次诉讼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已按照判决结果依法履行判决义务。豫珑商城向大耳娃公司返还可移动设备,支付损失赔偿金5,071,278元,公司向豫珑商城支付房屋租金、管理费及房屋占用费共计4,021,241.53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执行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568,598.03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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