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核心科技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核心科技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核心科技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核心科技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期的公告》的规定,华夏核心科技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0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07)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含)期间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于2020年9月16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中国建设银行的规定为准,中国建设银行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9月16日起在汇成基金、腾安基金、好买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明细

  (一)汇成基金上线基金明细

  ■

  (二)腾安基金上线基金明细

  ■

  (三)好买基金上线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以其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汇成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汇成基金网站:www.hcjijin.com;

  (二)腾安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017;

  腾安基金网站:www.tenganxinxi.com;

  (三)好买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好买基金网站:www.ehowbuy.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

  公司的公告

  自2020年9月16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

  投资者可自2020年9月16日起在国金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国金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国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国金证券网站:www.gjzq.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