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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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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编号:临2020-050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反馈意见回复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披露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20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1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标的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认真研究和落实,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更新,并于2020年9月5日披露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等有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及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就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重组报告书

  1、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补充披露:(1)宇通集团财务公司对宇通重工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具体情况;(2)宇通集团对宇通重工资金安全做出的承诺;(3)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降低资金被占用、转移或设定担保等财务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2、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十二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五)宇通重工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之“6、其他”中补充更新披露:(1)与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履行协议情况;(2)潜在法律纠纷对标的公司经营的影响。

  3、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五、重大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之“(一)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补充更新披露重大诉讼的最新进展。

  4、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十四节其他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合同”中补充更新披露重大合同情况。

  二、反馈意见回复

  1、修改补充反馈意见回复“问题5”中相关内容:(1)宇通集团财务公司对宇通重工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具体情况;(2)宇通集团对宇通重工资金安全做出的承诺;(3)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降低资金被占用、转移或设定担保等财务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2、修改补充反馈意见回复“问题26”中相关内容:(1)与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履行协议情况;(2)潜在法律纠纷对标的公司经营的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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