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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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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9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含本数)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 9:15至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数为542,688,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357%。截至2020年9月10日,本公司共有股东人数33,519名,其中机构股东人数924名,个人股东人数32,595名。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为503,853,4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38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8,834,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21%。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9,333,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9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98,9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69%;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8,834,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2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670,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316,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7,709,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6%;反对4,978,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355,1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424%;反对4,978,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1,594,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5%;反对1,093,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40,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94%;反对1,093,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雅利、游国杰

  3、结论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9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会后二次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3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20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出的会后二次反馈意见。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9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2日发布的《并购重组委2020年第3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2020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出的会后二次反馈意见。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补充、修订和更新,相关内容在报告书中以楷体加粗的形式列示。以下为具体修订内容:

  1、上市公司已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第六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之“标的资产(一):欣威科技”之“四、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二)收益法”补充披露欣威科技产品单价预测和标的资产作价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2、上市公司已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第六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之“标的资产(二):中润靖杰”之“四、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二)收益法”补充披露中润靖杰销售收入预测和标的资产作价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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