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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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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3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获得政府专项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专项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长鹰”)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了北航无人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收到管委会专项补贴资金7,000.00万元,该项补贴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款项已累计到账1.4亿元。根据协议规定:“管委会对项目按照《北航台州长鹰通用航空产业园合作协议》约定进行落实,提供启动建设、技术等方面经费支持2.5亿元人民币;并根据项目签约、项目开工、主体结顶和投入使用分批给予支持,具体以实际到位支持资金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收款进展情况。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贴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贴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贴款7,0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3、补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贴,预计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对公司最终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最终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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