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就《问询函》涉及问题作出书面回复,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披露的2020-065号公告。
公司收悉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由于问询函所涉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中介机构亦需履行其内部审核程序,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本次问询函延期至2020年9月15日前回复。
截至目前,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进一步完善,预计无法在9月1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延期至2020年9月22日前回复上述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提交问询函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