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吴江经济开发区叶港路36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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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小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陈浩,徐坚,梁振东,李丹云因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任富钧因出差,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陈小英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年产25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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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永丰、黎沁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