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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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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5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6.628万股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9月21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解锁期”及“解锁”)条件已成就,被授予的90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为1,616.628万股,公司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1、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18年7月5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及授予权益变动情况

  1、2018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其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53.50万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53.50万股),确定2018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46元/股;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5,187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29人;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4,830.5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25人。

  2、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2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3月1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3、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6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4、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并确定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94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8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孙明非、周华兵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两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0月2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6、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7、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1月22日,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崔镝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4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及其中3名激励对象确认放弃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2.0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7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8、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刘恒等1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38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2.0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3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9、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毛永钢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39.2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9.2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69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8月2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0、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廖勇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未行权的13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李承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拟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24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96.02万份调整为3,374.826万份,行权价格由26.26元/股调整为19.0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87.12万股调整为3,233.256万股,回购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8.14元/股;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646万份调整为839.8万份,行权价格由28.74元/股调整为20.9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6万股调整为839.8万股,回购价格由13.77元/股调整为9.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12、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被授予的90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为1,616.62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1,863万股,1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1,963.2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2019年9月20日,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1,863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50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数量为564.62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因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248.08万份股票期权。

  二、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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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9月21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616.628万股

  3、人数:90名激励对象

  4、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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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3股)进行调整。

  5、董事(含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自解锁后,如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成绩等实际情况,90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可解锁数量为1,616.628万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部门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成绩等实际情况,90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可解锁数量为1,616.628万股。我们认为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部门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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