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09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5人,代表股份495,787,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16人,代表股份256,297,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69%。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1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2,085,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7.9101%;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3,994,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73%。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8,5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1%;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0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0%;反对股数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20年度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729,3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527%;反对股数89,68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9%;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638,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2%;反对股数89,68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南洋浦投资建设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南通启东市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龚牧龙律师、蒋旭华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09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14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重庆江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成渝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为更好地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9月3日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2020年9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2亿元,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建设内容为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节能保温密封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及绿色民用建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渝区域总部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亿元,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运营,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江津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重庆江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成渝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6)。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09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重庆江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成渝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为更好地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9月3日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2020年9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2亿元,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建设内容为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节能保温密封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及绿色民用建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渝区域总部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亿元,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运营,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江津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重庆东方雨虹”),并以重庆东方雨虹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重庆江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成渝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经营范围: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砂浆材料、涂料、建筑材料、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品除外),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依据城建、环保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仓储物流(危险品除外)(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可以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重庆东方雨虹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重庆江津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生产基地项目主要进行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节能保温密封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及绿色民用建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渝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

  2、项目用地

  面积和位置:生产基地项目用地拟选址于重庆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净用地面积315亩,项目用地一次性整体摘牌;成渝区域总部项目用地拟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总占地面积约140亩。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取得方式: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成渝区域总部项目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运营。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0年9月3日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2亿元,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建设内容为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节能保温密封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及绿色民用建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渝区域总部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亿元,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运营,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9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江津区位于重庆市西南部,是承接重庆主城功能疏解的重要区域,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全国“双拥模范城”,亦是重庆西南向综合交通枢纽、长江上游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其水路、公路、铁路联运交通优势明显,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重庆市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旨在充分利用重庆市及江津区在交通区位条件、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江津区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市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市、区两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亦可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西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市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市、区两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招拍挂或江津区人民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公开挂牌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江津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