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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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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6)。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能源及其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新奥能源及其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金永生先生、王子峥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依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人员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提名,同意调整于建潮先生(简历附后)职务为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聘任韩继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聘任郑洪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经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冬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调整关宇先生(简历附后)职务为公司副总裁。总裁、首席财务官、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联席首席执行官任期自履行完成相关程序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待履行完成前述程序后,于建潮先生将不再担任首席执行官职务。

  二、董事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同日分别收到董事关宇先生、金永生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关宇先生、金永生由于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关宇先生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金永生先生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辞职申请自送达至董事会之日生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继深先生、郑洪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对关宇先生、金永生先生在任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聘任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简历:

  1、于建潮先生:1968年出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EMBA,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1997年12月至2015年3月历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会计师、督察委员会主席、首席财务官、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主席、副总裁等职务;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30日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2月8日起任公司董事;2017年11月30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韩继深先生:1964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EMBA。于1993年加入新奥能源,曾在新奥能源多家下属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能源行业市场研究、业务拓展及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2012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新奥能源总裁,2018年1月至今担任新奥能源CEO。

  3、郑洪弢先生:1975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国际贸易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海石油气电集团贸易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月加入新奥集团,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8月任首席天然气业务理正师;2020年9月13日起任公司总裁。

  4、王冬至先生: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执业会计师资格,并于2016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8月加入新奥集团,历任新奥集团财务部副主任、新奥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新奥集团首席财务总监等职务,有丰富的财务及金融管理方面的经验。2012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新奥能源CFO;2011年3月至今任新奥能源执行董事;2020年9月13日起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5、关宇先生:1973年出生,华北电力大学电力自动化专业硕士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壳牌(中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发展总经理,中石化壳牌煤气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壳牌(中国)项目和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壳牌气化业务全球商务和新业务发展总经理、施耐德电气能源管理事业部中国区总监、施耐德电气(美国)有限公司北美市场发展经理、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现国家电网公司国际公司)项目经理等职务。2018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9月任公司总裁;2020年9月13日起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情况如下:新增为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6亿元人民币;新增为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2.5亿元人民币;新增为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1.5亿元人民币;新增为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10亿元人民币;新增为洋浦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1亿元人民币;新增为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2亿元人民币;新增为新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2.3亿元人民币;新增为新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2亿元人民币;新增为舟山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1亿元人民币;新增为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提供担保5.3亿元人民币和0.7亿美元;新增为新奥液化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1.2亿美元;新增为宁波城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1亿元人民币;新增为宁波北仑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1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新增43.60亿元人民币及1.90亿美元。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洋浦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新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舟山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新奥液化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城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13亿元,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44.17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调整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1日、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调整2020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6)。

  公司已完成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合计369,175,534股股份过户,根据新奥能源担保事项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对2020年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进行调整,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在2020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9日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普瑞东路8号

  (4)法定代表人:贺湘林

  (5)经营范围:燃气市场开发、场站建设与经营、燃气生产与销售、燃气设备与燃气器具的销售与维修、燃气业务咨询与服务。(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5%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02,193.6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74,503.6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6.31%,净资产为27,689.97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02,615.0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314.7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191,905.7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59,081.4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2.90%,净资产为32,824.27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143,593.4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148.1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3月8日

  (2)注册资本:60万美元

  (3)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徐锋

  (5)经营范围:从事管道燃气(天然气)、燃气汽车加气站(CNG、LNG)的供应;蒸汽、热水、冷水(除饮用水)的生产、销售;燃气、供热、供冷设备安装及配套服务;燃气安全管理服务;燃气设备、燃气具的生产、销售、维修;自有设备租赁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技术咨询服务。(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常州市武进燃气有限公司持股4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92,752.6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62,702.3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7.60%,净资产为30,050.32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99,607.8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9,110.3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76,171.4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52,357.3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8.74%,净资产为23,814.10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91,306.2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341.1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5月11日

  (2)注册资本:3,020万美元

  (3)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118号

  (4)法定代表人:韩继深

  (5)经营范围:天然气、液化气、甲醇、二甲醚的批发和零售;燃气管道管材及其附属材料、设备和燃气管材原材料、燃气管网配套仪器仪表、燃气管道防腐制品、燃气管网配套燃气器具的批发和零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天然气设备租赁,为天然气场站的运营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42,610.2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06,974.7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31%,净资产为35,635.47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856,577.5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051.21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73,787.9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36,867.5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6.51%,净资产为36,920.49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731,284.6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285.01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名称: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1月8日

  (2)注册资本:43,177.8124万美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38号楼四层5-101

  (4)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5)经营范围:(一)对城市燃气供应、电力供应、自来水供应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和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七)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八)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九)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二)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三)经批准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688,642.3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120,255.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1.67%,净资产为1,568,387.33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72,790.9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29,849.8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726,451.4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966,328.4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5.44%,净资产为1,760,122.99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41,280.8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0,329.6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被担保人名称:洋浦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2月4日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嘉洋西路一号

  (4)法定代表人:张宇迎

  (5)经营范围:电、冷、热、蒸汽能源产品的生产、销售与供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新能源利用设施的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供热管网、配电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资产管理及金融类除外)、能源管理数据库系统开发、管理服务、能源交易居间服务;机电设备、暖通设备及其他能源利用设备的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生物质燃料原料的收购、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灰渣的生产及销售。

  (6)股权结构:北京新奥新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洋浦新奥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9,384.08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569.9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8.70%,净资产为4,814.08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85.9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12,654.8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7,920.5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2.59%,净资产为4,734.26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0.28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被担保人名称: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7月27日

  (2)实收资本:21,786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南

  (4)法定代表人:蒋承宏

  (5)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燃气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改造、咨询服务和开发;电力设备、管道安装、调试、检修;科技成果推广。

  (6)股权结构:北京新奥新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006%、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8.9994%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5,787.96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562.6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7.69%,净资产为21,225.31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50.81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37,198.7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5,961.0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2.91%,净资产为21,237.69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6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被担保人名称:新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2月17日

  (2)实收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4)法定代表人:蒋承宏

  (5)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新奥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2,703.9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1,060.8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5.90%,净资产为31,643.08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202.2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13.9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31,898.0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31.5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04%,净资产为31,566.53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197.6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6.5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被担保人名称:新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23日

  (2)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208-1室

  (4)法定代表人:蒋承宏

  (5)主营业务: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新奥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8,225.0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6,988.7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8.35%,净资产为11,236.28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122.6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62.3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89,904.9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78,292.2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7.08%,净资产为11,612.64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2,012.7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76.3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被担保人名称:舟山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2)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0777室(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韩继深

  (5)主营业务:汽油、粗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液化石油气、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稳定的]、乙烯、石油气、乙烷、正丁烷、异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煤焦油、环辛烷、异辛烷、正辛烷、丙烷、丙烯、正戊烷、异戊烷、环戊烷、新戊烷、甲基叔丁基醚、苯、石油醚、混合芳烃、溶剂油[闭杯闪点≤60℃]、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的批发无仓储(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机热载体、变压器油、导热油、液体石蜡、蜡油、粗白油、燃料油、润滑油、柴油、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8,085.08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0,218.3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9.34%,净资产为7,866.71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67,814.5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09.4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49,476.86万人币,总负债为40,752.4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2.37%,净资产为8,724.43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2,355.4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57.7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被担保人名称: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2)实收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31号新奥集团总部3号办公楼C座

  (4)法定代表人:蒋承宏

  (5)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四)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和买方信贷。

  (6)股权结构: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9.50%,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持股9.50%,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持股6.50%,新奥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5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072,253.2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825,113.1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6.95%,净资产为247,140.15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9,544.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7,164.68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924,696.7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667,936.2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2.23%,净资产为256,760.49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441.8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620.3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被担保人名称:新奥液化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2)实收资本:1,000港币

  (3)注册地址:香港

  (4)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5)主营业务:贸易

  (6)股权结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02,301.2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90,846.8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8.80%,净资产为11,454.35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82,262.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2,297.0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68,782.5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8,496.5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5.97%,净资产为30,285.99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348,980.8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154.2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城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15日

  (2)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奥力孚商厦1010-2室

  (4)法定代表人:郑洪弢

  (5)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详见证书编号:甬M安经(2018)002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料油、燃气管道管材及其附属材料、管道设备、燃气管网配套仪器仪表、燃气管道防腐制品、燃气管网配套燃气器具的批发、零售;天然气设备租赁;为天然气场站的运营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9,795.8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2,157.7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07.93%,净资产为-2,361.95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80,417.2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23.1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3,563.2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3,058.6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7.86%,净资产为504.54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1,006.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866.5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北仑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0日

  (2)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枫江路1339号17幢2号108室

  (4)法定代表人:韩继深

  (5)主营业务:其他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仅用于工业原料)、天然气(仅用于工业原料)(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燃料油、润滑油、蜡油、车用尿素、煤炭、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燃气管道管材及其附属材料、管道设备、燃气管网配套仪器仪表、燃气管道防腐制品、燃气管网配套燃气器具、商用汽车及配件、轮胎的批发、零售;天然气设备租赁;为天然气场站的运营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5,796.3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5,234.9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7.82%,净资产为561.32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00,012.4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9.2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51,454.48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53,873.7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04.70%,净资产为-2,419.24万元人民币,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252,305.1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980.5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将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3.62亿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总额0.79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含新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13亿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余额0.79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含新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85.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14.53%。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商品主要包括BRENT原油、JCC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等互相之间的差价性产品等,交易类型包括掉期、期权及其产品组合等。套保业务必须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保持与实货的规模、方向、期限等相匹配的原则。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对国际进口液化天然气长约购销、短期现货购销和国内液化天然气及天然气贸易的交易价格进行套期保值,通过价格的风险管理,形成实货交易与套期保值交易的相互对冲,规避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宏观经济系统化风险等因素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风险和贸易风险。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套期保值业务的平台为ISDA协议规范下的场外衍生产品市场及其他受监管的交易平台和金融机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将使用银行的专项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任何保证金。本项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国际行业惯例,考虑宏观经济、市场情况变化等影响油气价格波动,公司对未来5年液化天然气实货采销经营情况及交易成本进行预计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在2020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针对公司未来5年液化天然气实货采销业务,开展相应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余额不超过40亿元。大宗商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风险分析

  (1)操作风险:由于套保业务交易复杂,专业性强,容易出现因不完善的内部流程、员工、系统以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操作风险。

  (2)信用风险:交易过程中存在由于对手方违约造成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如果突发极端事件,可能产生市场价格巨幅波动,带来交易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成交到最终结算完成交易,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损失的技术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套保制度》,对套保业务细则、组织架构及职责、授权管理、实施流程、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进行套保业务。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交易头寸规模,公司将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敞口范围内进行套保交易。

  (3)涉及套期保值业务的实纸货交易将全部进入ETRM风控系统进行全流程风险管理,保障过程留痕。

  (4)公司对各类套保工具提前进行情景模拟测算,做好各类场景策略规划。在套保业务操作中设置止损机制,实时监控市值、仓位、现金流等,控制最大可能亏损额度。

  (5)制定完善的套保业务决策流程、套保交易流程和资金收付流程,以及配套的计算机信息服务设施系统,避免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操作风险。

  (6)公司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鉴于公司目前拥有三份大额液化天然气国际采购长期合同,全部合同量与国际能源金融市场价格挂钩,给公司带来了直接的金融风险敞口。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通过锁定成本或利润来规避贸易中价格波动风险的必要举措,实施套期保值业务具有高度可行性:

  1、对于实货套保业务,实货交易伙伴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声誉且交付能力强,公司计划预算可靠,实施套期保值具备可操作条件;

  2、公司在场外衍生品市场拥有多个享誉国际的交易对手方,且所涉及的能源衍生品市场公开透明、流动性高,为套期保值业务创造了可行性条件;

  3、公司套保交易操作严格按照《商品套保制度》进行,并已于2019年引进实施了国际领先的ETRM风险管理系统,对套期保值过程中的实纸货交易进行全面的数字化管理,具备较强风险管控能力,有助于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奥能源及其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年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及其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购买情况预计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理财产品类型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年。

  (四)授权期限

  公司授权业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业务,本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在2020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故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券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业务,基于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核算。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率为44.97%,较年初增加了2.85个百分点,基本持平。预计2020年下半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40%。

  (一)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履行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能源及其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新奥能源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公司原合并范围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购买理财产品。因公司对新奥能源的合并报表起始日为2020年1月1日,自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新奥能源及其子公司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合计369,175,534股股份过户,公司关联方范围发生变化,同时根据新奥能源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以及公司原有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金永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445,592万元。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关联交易18,683.46万元。本次公司拟减少关联交易180,786万元,新增关联交易83,784.68万元。截至目前,公司预计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367,274.14万元。本次关联交易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业务关联交易预计

  ■

  (二)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预计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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