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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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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B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设置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的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设置自动升降级。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开始调整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渠道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0.01元,即投资人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0.01元。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及直销渠道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0.01份。

  本基金两类份额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销售服务费

  1)A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A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A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 为B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B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目前均不收取申购费用。

  (4)赎回费

  本基金一般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6、其他事项

  (1)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份额和B类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各类基金份额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各类基金份额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和B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0379,基金份额简称:平安日增利货币A;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0208,基金份额简称:平安日增利货币B。

  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8、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增设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A类份额,对本基金的持有、赎回或转换的规则无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新增B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时间、业务规则等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仍按原有业务规则执行,A类份额的代销机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三、信息披露相关内容修改

  根据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部分涉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四、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自2020年9月15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和规则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本基金B类份额自2020年9月14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其他规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附件: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

  注: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证券简称:新能车;扩位证券简称:新能车ETF)已于2020年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开放申赎,本公司决定自 2020年9月14日起增加财通证券为新能车ETF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自2020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财通证券办理新能车ETF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从2020年9月14日起,江苏银行新增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研究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新增代销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0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下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等业务。

  ■

  注: 1、上表中同一产品A、C、E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处于封闭期的产品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请阅读本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及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费率优惠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经与江苏银行协商,此次新增代销的基金将自动参加江苏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江苏银行的有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本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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