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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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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0-10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超达投资将其原质押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5,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76,076,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其中合计质押股数为32,778,11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09%,占公司总股本的8.10%。

  ■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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