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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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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合计发行66,162,07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8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317,999,996.82元,扣除承销及财务顾问费用13,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04,999,996.82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名称: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0641601040026460),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江阴分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合计300,551,947.00元(包括公司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截至2020年6月22日,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向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费用合计1,650,000.00元,至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专项账户余额为2,874,805.05元,系本次交易配套融资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于近日办理完成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将该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农行江阴分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的通知,获悉华宏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权延期购回,截止公告披露日,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数占其持股总数的57.85%,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华宏集团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自公司本次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半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62,097,1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7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4 %,融资余额为:175,450,000元人民币;未来一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06,587,95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77%,融资余额为:325,450,000元人民币。

  3、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生产经营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于被投资方的分红款。

  4、华宏集团本次质押融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宏集团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华宏科技质押股票光大证券延期购回协议

  3、华宏科技质押股票开源证券延期购回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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